一、公司简介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打造一流的具有国际视野、现代思维的
全国一流综合金融投资集团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创建于2012年9月,注册资本120亿元,是浙江省级金融投资管理平台。公司成立以来,聚焦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深入实施“三大工程”,积极推进“八八行动”,加快建设政府基金运作与管理、金融资本投资与运营、数字科技与数据资产、战略支撑性投资四大业务板块,深耕布局我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积极服务浙江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截至2023年6月底,公司合并总资产2752.30亿元,净资产1108.65亿元,位居全国省级金控类企业和浙江省属企业前列。
浙江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属的政府基金投资管理运作平台,主要负责浙江省级政府基金投资管理,于2012年成立。目前,公司受托管理省产业基金、省基础设施基金、天使梦想基金以及部分市县(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规模近500亿元。
公司是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浙江省股权投资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浙江省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单位。
公司坚持“以市场方式实现政府调控目标”的价值导向,通过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基金的示范引领和杠杆放大作用,以优质服务促进高效投资,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首席风险官1名。招聘岗位职责和条件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职责
(一)建立健全公司内控风控与合规体系,完善内控风控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提升公司内控风控管理水平;
(二)完善公司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参与公司经营重大事项决策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公司经营合规无异常;
(三)参与公司基金投资、自有资金投资等各业务环节,防控风险,确保流程与各环节规范运作;
(四)优化对参控股子公司管控体系,指导子公司开展内控建设与风险管理等,有效防控整体风险;
(五)协助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机制,协助做好公司内部审计检查、外部审计对接,落实审计意见;
(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委政府及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服从所在企业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廉洁从业,能够忠实执行企业战略规划和董事会决议,自觉维护企业及股东利益,有良好的职业操守、职业信誉和诚信记录,认同子公司发展理念和企业文化;
3.具有过硬的专业素质。熟悉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岗位相关行业发展动态及市场情况;具备丰富的企业管理、私募股权基金风险、内控与合规方面知识及经验,熟悉现代企业制度,熟练掌握和运用基金管理和风控管理法律法规,精通私募股权基金公司风控管理体系搭建,对国有企业和股权基金风险防控具备敏锐洞察力和独到见解;
4.具有较突出的履职能力及工作业绩。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具备私募股权基金风控顶层设计能力以及私募股权基金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等方面的能力,市场感觉敏锐,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强,在同类岗位上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所处行业或相关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适应能力强。
(二)任职资格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经济、会计、审计类中高级职称证书的优先;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3.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法务风控工作,担任正科级(或比照正科级管理)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正科级(或比照正科级管理)领导职务满1年且与副科级(或比照副科级管理)职务累计5年以上;大型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大型信托公司、大型公募基金、知名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类)、大型银行省级分行、大型产业集团等非国有企业从事法务风控工作,担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或中层正职满1年且与中层副职岗位累计5年以上。具有知名企业中层以上任职经历的优先;
4.具备丰富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相关的合规管理、风险控制、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经验;
5.近三年考核称职(或相应等次)及以上,无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无其他不宜选任等事项。
6.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8月31日。
(三)任职禁入
存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个人在企业经理管理活动中有不诚信记录的,不得聘为职业经理人。
三、招聘流程
公开报名-资格预审-综合测评-体检考察-研究录用
应聘人员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阅读原文”进行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4日。
四、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个人真实情况的,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以本单位解释为准。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1-85271632。